关于发展援助资金(ODA)财务管理规定的决定

ຂໍຕົກລົງ ວ່າດ້ວຍ ລະບຽບການຄຸ້ມຄອງການເງິນ ສຳລັບທຶນຊ່ວຍເຫຼືອທາງການເພື່ອການພັດທະນາ (ຊ.ກ.ພ)

Decision on Financial Management Regulations for Official Development Assistance (ODA)

简介

本决定由老挝财政部发布,对发展援助资金(ODA,含优惠贷款与无偿援助)的财务管理、提款支付程序、税费义务及资产监督等作出统一规范。全文共六章二十四条

条文

第1条

本《发展援助资金(ODA)管理与使用规定》的宗旨,是为各部、各同级机构、各行业部门及地方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管理和使用该资金提供依据,保障各项规划/项目的实施得以顺畅、透明、可审计并富有成效。

第2条

本规定专门适用于政府各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内所列规划/项目的实施所使用的发展援助资金,旨在实现既定目标,推动经济增长并消除贫困。

第3条

术语解释。本规定中所使用的各术语含义如下:1)发展援助资金(Х.К.П):指用于发展的官方援助资金(来自外国的贷款及无偿援助)。2)规划/项目主管部门(Executing Agency):指负责管理规划/项目实施、并跟踪监督资金提供协议执行情况的部、厅、机构、省及首都。3)规划/项目执行部门(Implementing Agency):指按照协议负责执行规划/项目的部、厅、机构、省及首都。4)发令人(指令人):指部长、同级机构首长、省长/首都市长,即在本行业部门及地方负责组织实施规划/项目的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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