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植物保护法》的指导细则令

ດຳລັດ ວ່າດ້ວຍການແນະນຳ ການຈັດຕັ້ງປະຕິບັດ ກົດໝາຍວ່າດ້ວຍການປ້ອງກັນພືດ

Implementing Regulation on the Plant Protection Law

简介

本令旨在阐释、说明并指导《植物保护法》若干条文的实施,统一植物有害生物的检疫、监测、控制及植物卫生措施,以保障植物及其产品贸易,并与老挝缔结的国际公约相一致。全令分八章共三十六条

条文

第1条

目的。本令的制定,旨在对《植物保护法》中需要详尽、明确、正确理解并在全国范围内统一执行的若干条文加以延伸、解释和指导,以确保该法律得到正确、有效的实施,并为相关植物、植物产品或须管制物品的贸易提供便利,同时与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作为缔约方的协定及国际公约相一致。

第2条

植物保护。《植物保护法》第二条所规定的、依技术原则进行的植物保护,是指采用植物卫生措施,主要包括:检查、植物检疫、确定有害生物控制目标区域,以及其他与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作为缔约方的法律法规、协定及国际公约相符的技术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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