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技能培养与发展的法令
ດຳລັດ ວ່າດ້ວຍການສ້າງ ແລະ ພັດທະນາສີມືແຮງງານ
Decree on Labor Skills Training and Development
简介
本法令规定老挝劳动技能的培养、发展、技能标准等级的测试与发证制度,旨在使劳动者具备知识、能力与技能,满足劳动力市场和国家工业化、现代化的发展需要。全文共62条,分总则、技能培养、技能发展、技能标准等级测试、国家职业教育与技能发展咨询委员会、培养与发展基金、管理与检查、奖惩等章节
条文
第1条
目的。本法令规定有关劳动技能培养与发展、技能标准等级的测试与颁发证书的原则、制度和措施,以保障劳动者具有知识、能力、创造力、技能和劳动纪律,有正式的工作和法律基础知识,从而及时满足劳动力市场的需求以及党和政府推进工业化、现代化的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第2条
劳动技能培养。劳动技能培养是指按各等级和各专业领域,在职业教育系列中提供技术职业的教学,以培养具有必要知识、技能本领和品德态度的老挝劳动者,使其能够依据劳动力市场需求,凭自身能力进入企业工作并自主经营,同时为其继续深造或参加劳动技能测试创造条件。
第3条
劳动技能发展。劳动技能发展是指为已具备基础职业水平以上、且此前已有经验的劳动者提升工作技能和工作态度,使其熟练掌握技能、具备劳动纪律,以提升其技术、工艺,准备参加竞赛或技能测试,并按照国家级、地区级和国际级的行业标准对其劳动技能等级予以认证。
本页展示前 3 条,全文共 62 条。查看三语全文请打开老法智 APP 页面。
在老法智 APP 中查看三语全文与 AI 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