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投资法(修订版)
ກົດໝາຍວ່າດ້ວຍ ການລົງທຶນຂອງລັດ (ສະບັບປັບປຸງ)
State Investment Law (Amended)
简介
本法规定国家投资的基本原则、管理机制及投资促进措施,适用于政府、国有实体及公私合作领域的投资活动。其内容涵盖投资项目的审批程序、投资权益保障、国家投资资金的分配与监督,以及相关部门的职责划分,旨在提高投资效率,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条文
第1条
第1条(修订)目的
本法规定关于国家投资的制定、审议批准、组织实施、管理以及跟踪检查的原则、规章和措施,以使国家投资正确地进行,符合宪法、法律、政策和国家社会经济发展规划,旨在保障其具有高效率、高效益、透明度,使宏观经济保持稳定,为各经济部门创造便利条件以持续增长,使人民生活得到改善,为按可持续方向保护和发展国家作出贡献。
第2条
第2条(修订)国家投资
国家投资是指动用国家预算、自然资源、资产、国家产权以及官方发展援助资金,通过预算体系投入服务于公共利益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提供设备和促进技术,以组织实施国家社会经济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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