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取外币现金的补充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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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plementary Guidelines on Withdrawal of Foreign Currency Cash

简介

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银行(央行)就商业银行办理外币现金提取业务发布的补充指引,明确商业银行可自行审批超过1万美元(或等值外币)的提取,并规定异常或可疑交易的上报要求

条文

第1条

责成各商业银行继续执行第01/央行号、2004年2月5日的指引,按照该指引第3条第3款的规定,授权商业银行自行审批客户提取超过10,000美元或等值外币的现金,但须遵循「了解你的客户」(KYC)原则。向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银行(央行)报告时,无需逐笔报告每一项交易,仅就异常和有可疑迹象的提取交易作专项报告即可。

第2条

责成商业银行总行行长,依据上述第一条的精神和内容,向其在全国各地的分支机构下发关于实际操作方法的指引通知。

第3条

责成办公厅、货币政策司、商业银行与金融机构监管司,以及相关个人和法人,知悉并严格执行本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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