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债券再贴现利率与回购利率的协议

ຂໍຕົກລົງ ວ່າດ້ວຍ ການກຳນົດອັດຕາດອກເບ້ຍຊື່-ຂາຍຂາດຕົວ ແລະ ອັດຕາດອກເບ້ຍຊື່-ຂາຍຝາກພັນທະບັດ

Agreement on Determining Bond Rediscount Rates and Repo Rates

简介

老挝银行行长就债券再贴现(买断)利率与回购(卖出回购)利率的确定方法发布本协议,旨在为发展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奠定基础,并切实发挥老挝银行最后贷款人作用

条文

第1条

目的。为发展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奠定基础,并促使商业银行高效运用其自有资金来源;与此同时,使老挝银行切实履行最后贷款人的职责。

第2条

1. 定义
1. “贴现率”指在债券持有人流动性不足且需将债券折价出售给替代持有人时所适用的利率。
2. “回购利率”指在债券暂时流动性不足且债券持有人将在合同期满时回购债券时所适用的利率。
3. “标准利率”指由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银行确定的、期限短于7天的基普短期贷款利率。

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银行,地址:永珍大街,万象市,邮政信箱:...
电话:... 传真:...

第3条

再贴现(买断)利率的确定。再贴现(买断)利率处于低于标准利率约百分之十五的水平。再贴现(买断)利率=标准利率×(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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