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长协议——关于屠宰动物及动物产品卫生检验
ຂໍ້ຕົກລົງ ຂອງລັດຖະມົນຕີ ວ່າດ້ວຍການຂ້າສັດ ແລະ ການກວດກາອະນາໄມຜະລິດຜະພັນສັດ
Ministerial Agreement on Sanitary Inspection of Slaughtered Animals and Animal Products
简介
本协议由农林部部长颁发,规定动物屠宰及动物产品卫生检验的原则、规章、方法与措施,旨在保障屠宰、加工、消费各环节人员的健康安全,防止动物疫病传播,并对屠宰场设立、屠宰与检验流程、产品销售运输、主管与检查机构职权、奖惩等作出全面规范
条文
第1条
目的。本协议规定有关动物屠宰及动物产品卫生检验的原则、规章、方法与措施,以保障屠宰者、烹制者、加工者及消费者的健康安全,限制动物疫病的传播扩散,同时确保不对社会和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第2条
动物屠宰。动物屠宰是指采用物理或化学方法,以不使动物遭受痛苦的方式(通过使动物昏迷或令其迅速死亡)致死动物。本协议所称屠宰,系指为获取肉类及动物产品用于加工、消费、销售而屠宰动物,或为在特定区域内控制疫病流行而屠宰动物。
第3条
动物产品卫生检验。动物产品卫生检验是指在屠宰前后从专业角度对动物状况进行检查,具体为:宰前检验是指检查相关证件及动物体格的健康完整状况;宰后检验是指对肉类及头部、胴体、内脏三个部分的脏器进行检查。上述全部检验旨在确保向消费者提供的食品安全,使其不致感染动物疫病或受到对人、动物及环境有害的污染物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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