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禁毒控制、堵截与打击基金的法令
ດຳລັດ ວ່າດ້ວຍກອງທຶນຄວບຄຸມ, ສະກັດກັ້ນ ແລະ ຕ້ານຢາເສບຕິດ
Decree on the Fund for Narcotics Control, Interdiction, and Suppression
简介
本法令规定了由老挝政府设立的禁毒(控制、堵截与打击毒品)基金的设立、管理、使用与检查原则及制度,旨在从国内外各界筹集资金用于禁毒工作及对吸毒者的治疗、康复和初步职业培训。法令明确了基金的收入来源、分配、使用、账户管理、组织机构(中央与省级理事会及秘书处)、职责权限、审计报告及生效等内容
条文
第1条
目的。本法令规定有关禁毒(控制、堵截与打击毒品)基金的设立、管理、服务、使用及活动检查的原则与制度,以便从社会各界、国内外筹集资金,用于服务毒品的检查与控制工作,包括对吸毒者的治疗、健康康复及初步职业培训,旨在使老挝社会远离毒品,使老挝各族人民身体健康,成为保卫和建设发展国家的有生力量。
第2条
禁毒(控制、堵截与打击毒品)基金。禁毒控制、堵截与打击毒品基金是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政府设立的一项组织,用以贯彻和实施《毒品法》,其职能在于筹集资金并管理基金的收入与支出,使之具有透明度和高效率。中央禁毒控制、堵截与打击毒品基金,简称「ທຄສ(中央禁毒基金)」,设立于国家禁毒检查与控制委员会的管理之下;地方则设立省、市禁毒控制、堵截与打击毒品基金,简称「ທຄສຂ(省级禁毒基金)」,置于省、市国家禁毒检查与控制委员会的管理之下,并依照本法令及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的法律制度开展活动。
第3条
基金的管理原则。基金的实施应遵循以下原则:— 确保按预算年度定期进行跟踪、检查、总结、评估和报告;— 确保基金管理与使用的透明度,使其达到目标并具有高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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