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工工业及手工业工厂锅炉管理的协议

ຂໍ້ຕົກລົງ ວ່າດ້ວຍ ການຄຸ້ມຄອງໝໍ້ຕົ້ມນ້ຳໃນໂຮງງານອຸດສາຫະກຳປຸງແຕ່ງ ແລະ ຫັດຖະກຳ

Agreement on Boiler Management in Processing Industry and Handicraft Factories

简介

本协议由工业与商业部颁布,旨在规定加工工业及手工业工厂使用锅炉的原则、标准与管理要求,涵盖选址、建筑、安装、技术、技术工人、技术设备、维护保养、安全及环保等内容,并明确登记、安全控制、监督检查、管理机构、奖惩等制度,以确保不对环境和社会造成影响

条文

第1条

目的。本协议颁布的目的是规定工厂锅炉的原则、标准及管理要求,包括:选址、建筑、安装、技术、技术、维护保养、安全与环境,以确保不对环境和社会造成影响。

第2条

术语含义。1. 工厂:指加工工业及手工业工厂。2. 锅炉(Boiler):指盛装水的密闭容器,当其受到燃料燃烧产生的热量后,水将改变性质转化为蒸汽,并具有不同于大气压的压力。3. 锅炉的能量(Boiler power):指锅炉内部用于工作的蒸汽,其做功能力大于每平方厘米1,055千克或15磅(psi)。4. 锅炉的热水(Hot water boiler):指经燃烧加热的水,用于将热量传递给换热设备,液体持续循环流动,以便连续地吸收和传递热量。5. 低压锅炉(Low pressure boiler):指蒸汽总压力不超过每平方厘米1,055千克,或温度不超过121摄氏度的锅炉。6. 高压锅炉(High pressure boiler):指蒸汽总压力超过每平方厘米1,055千克,或温度超过121摄氏度的锅炉。

第3条

适用范围。本协议仅适用于全国范围内各类型、各级别工厂锅炉的管理,以及所有从事锅炉生产、组装、改装或制造相关经营活动的部门。

本页展示前 3 条,全文共 26 条。查看三语全文请打开老法智 APP 页面。

在老法智 APP 中查看三语全文与 AI 解读

← 老法智 LaoPaniti 首页:老挝法律AI问答 · 合同起草 · 中老翻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