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管理用于收储稻谷储备以干预价格及调节市场之贷款资金的决定

ຂໍ້ຕົກລົງ ວ່າດ້ວຍ ການຄຸ້ມຄອງທຶນເງິນກູ້ ເພື່ອເກັບຊື້ເຂົ້າແຮແຊກແຊງລາຄາ ແລະດັດສົມຕະຫຼາດ

Decision on Management of Loan Funds for Paddy Rice Reserve Storage for Price Intervention and Market Regulation

简介

工业与贸易部制定本决定,作为国家管理机关审批商业单位申请使用政府贷款资金收储稻谷储备、干预粮价并调节市场的依据,旨在保障粮食安全、扶持稻谷生产与出口,并规范贷款的发放、管理、使用、偿还及违规处理

条文

第1条

目的——制定本决定,旨在为国家管理机关在研究、审议、批准各商业单位将本贷款资金用作流动周转资金、以收储稻谷储备来干预价格、调节市场、使之符合政府计划方向方面提供依据,从而保障资金使用富有成效;其核心在于贷款发放、管理及资金使用要切合目标、不使资金流失和遭受损失。——同时旨在扶持稻谷生产,使其在产量与质量上均得到扩展,保障民众口粮的稳定,并使稻谷能够成为可逐步出口的商品。

第2条

目标水平——为实现政府所制定政策方向的目标并取得实效,保障民众口粮方面的稳定、留有储备并可供出口,以此作出贡献,使我国逐步摆脱欠发达状态。

第3条

适用范围——本决定适用于国家管理机关,以及依照2009年6月24日第1093/ຄລບ号通知所规定、获准向政府借贷资金以收储稻谷储备、干预价格并调节市场的各商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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