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工业与商业部门价格管制商品清单的决定
ຂໍ້ຕົກລົງ ວ່າດ້ວຍການກຳນົດລາຍການສິນຄ້າຄວບຄຸມລາຄາ ຂອງຂະແໜງອຸດສາຫະກຳ ແລະ ການຄ້າ
Decision on Determining the List of Price-Controlled Goods in Industrial and Commercial Sectors
简介
工业和商业部依据相关法令,确定纳入价格管制的商品清单(甲表)及需跟踪监测价格的商品清单(乙表),并规定相应管理与执行要求。本决定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条文
第1条
按本决定的「甲表」确定价格管制商品清单,并按本决定的「乙表」确定须跟踪监测价格的商品清单。
第2条
价格管制商品清单,是指敏感度高、属生活必需、且对人民生活及社会经济发展具有快速影响的商品清单。
第3条
列入「甲表」的价格管制商品清单,可视各阶段的适宜性与必要性予以增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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