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蒙特利尔议定书下化学品管理的决定,第1686号/自然资源与环境部,2021年4月7日
ຂໍ້ຕົກລົງ ວ່າດ້ວຍການຄຸ້ມຄອງເຄມີພາຍໃຕ້ອະນຸສັນຍາມົງເຣອານ, ເລກທີ 1686/ກຊສ, ລົງວັນທີ 7 ເມສາ 2021
Decision on Chemical Controls under the Montreal Protocol, No. 1686/MONRE, on 7 April 2021
简介
本决定规定与《蒙特利尔议定书》及化学品容器项下化学品商业行为及使用管理、监督相关的规则、程序与措施,旨在通过控制、减少并消除消耗臭氧层化学物质的使用,防止臭氧层消耗,保护全球气候,促进可持续性与绿色社会经济发展。本决定适用于此类化学品的进出口、分销、服务、储存、运输和使用活动,并明确相关定义及管理要求。
条文
第1条
第一条 目标
本决定旨在制定与《蒙特利尔议定书》及化学品容器项下化学品商业行为及使用管理、监督相关的规则、程序与措施。通过控制、减少并消除消耗臭氧层化学物质的使用,防止其排放导致臭氧层消耗,保护全球气候,恢复臭氧层,并减少对生命、人类健康、动植物及其他生物体和生态系统的影响,促进可持续性与绿色社会经济发展。
第2条
第二条 蒙特利尔议定书下的化学品控制
蒙特利尔议定书下的化学品管理,是指为规范经营活动而采取措施的执行过程。同时,按照技术标准使用此类化学品,以确保健康、生命、财产、环境及社会的安全。
第3条
第3条 定义
1. 《蒙特利尔议定书》项下化学品,是指以溶剂形式或作为消耗臭氧层物质(ODS)受该议定书管制的化学品。该类化学品释放到大气中时,会消耗臭氧层,以及导致全球变暖的氢氟碳化物(HFCs);
2. 《蒙特利尔议定书》,是指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作为缔约方的国际环境议定书,其旨在通过推广使用替代化学品,减少和消除消耗臭氧层化学品的用途,减少氢氟碳化物(HFCs)的使用,以恢复臭氧层,减少对生命、人类健康、动物、植物、其他生物及生态系统的影响;
3. 《蒙特利尔议定书》项下化学设备,是指含有用于制冷、空调、灭火系统、灭火罐等各种用途化学品的设备;
4. 化学品数量,是指根据《蒙特利尔议定书》项下年度化学品进口计划,允许进口或出口的化学品数量;
5. 《蒙特利尔议定书》项下化学品及化学品包装设备经营,是指对此类化学品及化学品包装进行的进出口、分销、服务、储存、运输和使用活动;
6. 微粒,是指用于指代最小或极微小颗粒的单位,如电子、分子、中子和质子;
7. 全球变暖潜能值,是指以导致温室效应的二氧化碳(CO2)辐射为基础,一百年内造成全球变暖的潜在能力;
8. 《蒙特利尔议定书》项下假冒化学品,是指与根据《蒙特利尔议定书》注册的化学品具有相同名称、物质或形状或与之相似的化学品,但其特性不同或成分不同;
9. 《蒙特利尔议定书》项下不合格化学品,是指质量低劣、含有杂质,或成分不符合《蒙特利尔议定书》规定的注册化学品性质的化学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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