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工业法(修订版)

ກົດໝາຍວ່າດ້ວຍ ອຸດສາຫະກຳປຸງແຕ່ງ (ສະບັບປັບປຸງ)

The Industrial Processing Law ( Amended )

简介

本法规定加工工业领域的基本规则,涵盖加工工业的定义、适用范围及相关术语解释。其宗旨在于规范加工工业活动,促进该行业的健康发展,确保生产加工过程符合国家法律要求,并推动经济与社会的可持续进步。

条文

第1条

第1条(修订) 宗旨
本法规定关于加工工业管理与促进的原则、规章和措施,以大力推动商品生产、建立强大的工业生产能力基础,使加工工业得到发展、扩大规模,做到有条不紊,确保安全并保护环境,旨在创造就业、提高各民族人民的生活水平,为逐步、稳步实现工业化和现代化作出贡献。

第2条

第2条(修订) 加工工业
加工工业,是指在工厂内运用机器和人力,通过生产加工工序,将原料或半成品从原始状态加工成为新产品、成为商品的生产活动。

第3条

第3条(新) 词语解释
本法所使用的词语,含义如下:
1. 工厂选址,是指工厂坐落于工业区、工业园区、经济特区、出口加工区或其他场所的区域;
2. 机器,是指由多个部件组成、用于生产、传送动力、转换或交换动力,能够借助水力、蒸汽、燃油、空气、燃气、电力、风能或其他任何一种或多种能源转化为另一种能源的装置;
3. 机器综合功率,是指安装在工厂内的机器功率或等效功率总和,通常以马力计算;
4. 原料,是指来自天然矿产资源(如金属、非金属)、来自农业和林业来源(如各类植物和野生动物)以及来自废弃物(如废纸、废木、废铁、废塑料)的物质;
5. 半成品,是指已经过加工工序中某一环节的产品,如塑料、钢材、铁芯、玻璃、织布、合成材料及其他可继续加工成为组件,或加工成为成品的产品;
6. 加工工业产品,是指通过工厂生产工序、运用设备、机器、技术或人力投入生产工序所得到的成果;
7. 缓冲区,是指环绕工厂保留的区域,自工厂建筑物至工厂围栏或围墙,用以确保对环境的安全;
8. 绿色工业,是指对环境友好、循环利用废弃物、高效利用能源以确保可持续生产的工业;
9. 家庭式工业,是指运用简易技术、投资不高、以家庭为单位经营、主要使用家庭劳动力、劳动力少于10人或使用小型机器低于10马力辅助生产的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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