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植物品种的法令,第238/政府号,2020年5月18日
ດຳລັດ ວ່າດ້ວຍ ແນວພັນພືດ ເລກທີ 238/ລບ, ລົງວັນທີ 18 ພຶດສະພາ 2020
Decree on Plant Variety, No. 238/GoL, dated 18 May 2020
简介
本法令规定植物品种管理与检验的原则、规章及措施,旨在保护本地原生和地方植物品种,推广高产、优质且适宜各地种植的改良及新植物品种,以提升农作物生产、保障粮食安全并促进国家社会经济发展。法令明确植物品种的定义,涵盖本地、地方及改良品种,并界定相关术语,如种子、植物遗传资源、假冒种子及检验程序等。
条文
第1条
第一条 目标
本法令确立植物品种管理与检验的原则、规章及措施,以保护本地原生植物品种和当地植物品种,推广具有突出特性、产量高、品质优良且适宜各地种植的改良植物品种和新植物品种,旨在管理和提升农作物生产,保障粮食安全和商业性农作物生产,并为国家社会经济发展作出贡献。
第2条
第二条 植物品种
植物品种,包括本地植物品种、地方植物品种及改良植物品种,系指同一或近似基因型或植物学特性之物种群体内的任何种子或种植材料,其具有自身独特性状,如一致性、物理稳定性及与其他植物品种的可区分性。
第3条
第三条 定义
本法令所使用的术语具有下列含义:
1. 本地植物品种,指在该国境内长期存在并被广泛使用的植物品种;
2. 地方植物品种,指在特定区域内自然存在并具有其显著特征的植物品种;
3. 改良植物品种,指通过对植物物种进行育种或选育而获得的、具有其自然物理特征的植物品种;
4. 种子,指用于种植或繁殖的种子或种植材料,包括根砧、芽条、母株、枝条、叶片、节、根、花、果实或种子;
5. 植物遗传资源,指对培育新品种具有价值的种植材料的组成部分或整体;
6. 植物遗传资源保护,指将各植物物种的植物遗传资源储存于特定基因库及特定自然区域;
7. 假冒种子,指名称、商标、质量、有效期及其标签上标注的注册信息的其他相关内容不实的种子;
8. 种子生产区域检验,指对受检区域内生长的种子质量进行检验的程序,以确定其自然特征、纯度及混杂种子百分比;
9. 种子质量检测,指在实验室内对种子质量的各项要素(包括发芽率、纯度、含水量及病虫害)进行诊断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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