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纳税人识别号的法令 第354/总理号,2007年10月5日

ດຳລັດ ວ່າດ້ວຍເລກປະຈຳຕົວຜູ້ເສຍອາກອນ ເລກທີ 354/ນຍ, ລົງວັນທີ 05 ຕຸລາ 2007

Decree on the Taxpayer Identification Number No. 354/PM, dated 05 October 2007

简介

本法令规定纳税人识别号的使用原则、规章、方法和措施,旨在实现纳税人经营活动数据库管理的清晰、现代化与高效,并确保依法全面准确征税。纳税人识别号为负有纳税义务的个人专设编码,用于管理和监控数据。本法令适用于在老挝境内经营或长期、临时工作的个人、法人实体及组织,包括外国人及境外取得收入的居民。

条文

第1条

第一条 目的
本法令规定了关于使用纳税人识别号的原则、规章、方法和措施,旨在使纳税人经营活动数据库或工作的管理清晰、现代化且高效,并确保依照适用法律法规全面、准确地征收税款。

第2条

第二条 纳税人识别号
纳税人识别号是指为负有向政府缴纳税款义务的个人专门设定的编码,用于管理和监控纳税人的各项数据。

第3条

第三条
适用范围

本政令适用于在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境内从事经营活动或长期、临时工作的个人、法人实体及组织,包括外国人,以及在老挝境内有住所或经营场所、在境外从事经营活动并取得收入的居民或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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