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发展与应用信息技术的指导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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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rective on Development and Application of Information Technology in the Lao People's Democratic Republic

简介

本指示由老挝人民革命党中央政治局于2001年12月21日发布(第14号),就在全国范围内发展和应用信息技术作出方针、任务、组织实施等方面的指导,旨在推动信息技术广泛应用于经济社会发展、国防安全及现代化建设

条文

第1条

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和平 独立 民主 统一 繁荣昌盛。老挝人民革命党。党中央政治局,第14号/中政局。万象,2001年12月21日。指导指示。关于在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发展与应用信息技术。

第2条

当今,各类电信技术,如:有线电话、移动电话、微波信号传输系统、卫星通信系统和光纤,以及计算机技术、硬件、软件和数据,乃至广播、电视等大众传播系统,均已被研究开发,并融合为统一的信息技术体系,能够同时传送和接收文字、声音和图像(即信息与通信技术,Information and Communication Technology — ICT)。信息技术已成为许多国家政府行政管理、国防安全、维护治安、经济社会与文化发展、贸易、服务以及对外交往等工作中极为重要的因素。

第3条

在我国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与东盟各国乃至发达国家相比,信息技术的发展与应用尚处于起步阶段。每百人拥有的电话数量仍然很少,约为0.?部/百人;会使用计算机的人也仍然很少,且仅限于若干大城市。现代电信网络建设尚未覆盖国内所有县和所有村;省际电话线路数量尚不能满足用户需求。城市的电话线网络尚不足,且在信号传输能力方面仍受限制,特别是用于接入互联网系统的地区。计算机网络(LAN、WAN)的建设与应用,以及作为电信技术组成部分的互联网系统(Internet),尚未形成集中、全面的体系,尚未在信息交换和访问各类网站方面采用本国最高级别的互联网代码。此外,具备信息技术专业知识与技能的人才仍然很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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