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万象市政综合用地总体规划的法令
ດຳລັດ ວ່າດ້ວຍການຮັບຮອງເອົາແຜນຜັງຊີ້ນທີ່ລວມ ຂອງເທດສະບານນະຄອນຫລວງວຽງຈັນ
Decree on Approving the Comprehensive Land Use Master Plan of Vientiane Municipality
简介
本法令批准万象首都市政区的城市发展综合用地总体规划,并明确各有关部门负责制定用地管理细则及实施
条文
第1条
批准万象市政综合用地总体规划的范围与界限(包括截至2010年的规划用地、特定分区、城市排水系统及其他相关事项)。
第2条
委托万象市办公厅会同公共工程与运输部、邮电通信部及相关行业部门,建立土地使用管理机制,并编制分区详细规划及各项基础设施详细规划,经批准后予以公布实施。
第3条
各有关部门均应知悉、给予配合并共同组织实施。
本页展示前 3 条,全文共 4 条。查看三语全文请打开老法智 APP 页面。
在老法智 APP 中查看三语全文与 AI 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