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万象市政综合用地总体规划的法令

ດຳລັດ ວ່າດ້ວຍການຮັບຮອງເອົາແຜນຜັງຊີ້ນທີ່ລວມ ຂອງເທດສະບານນະຄອນຫລວງວຽງຈັນ

Decree on Approving the Comprehensive Land Use Master Plan of Vientiane Municipality

简介

本法令批准万象首都市政区的城市发展综合用地总体规划,并明确各有关部门负责制定用地管理细则及实施

条文

第1条

批准万象市政综合用地总体规划的范围与界限(包括截至2010年的规划用地、特定分区、城市排水系统及其他相关事项)。

第2条

委托万象市办公厅会同公共工程与运输部、邮电通信部及相关行业部门,建立土地使用管理机制,并编制分区详细规划及各项基础设施详细规划,经批准后予以公布实施。

第3条

各有关部门均应知悉、给予配合并共同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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