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农药管理的决定 第2860/农林部号

ຂໍ້ຕົກລົງ ວ່າດ້ວຍ ການຄຸ້ມຄອງ ຢາປາບສັດຕູພືດ ໃນ ສປປ ລາວ ເລກທີ 2860/ກປ

Regulation on Control of Pesticides in Lao PDR No. 2860/MAF

简介

本决定规定农药管理活动的原则、规章、标准及措施,旨在保护人、动物、植物健康及环境,并履行国际合作义务。其作为管理、监督、检查农药生产、进出口、销售、运输、储存、使用、销毁及废弃的工具,确保符合技术规范。决定明确农药、禁用农药、经营者、登记等定义,适用于国内外从事相关业务的个人、法人或组织,要求农药使用及经营活动遵循既定规章与措施。

条文

第1条

第一条 目的

为规范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境内与农药管理相关的各项活动确立原则、规章、标准及措施,以保护人、动物、植物的健康,维护环境,并与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作为缔约方所承担的国际合作义务及国际规章保持一致。

第2条

第2条 目标
本协议作为管理、监督、检查农药生产、进出口、销售、运输、储存、使用、销毁及废弃的工具,确保其符合技术规范,对人体、动物、植物健康安全,并保护环境,旨在使农药的使用、商业主体的经营活动及农药相关事务按照本协议规定的原则、规章和措施进行。

第3条

第三条 词语释义

本协议中所使用的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农药是指任何有毒物质或多种有毒物质的混合物,其目的在于预防、消灭或控制任何有害生物,包括人类或动物疾病的传播媒介、非目标植物或对食品、农产品、木材及木制品或饲料的生产、加工、储存、运输或贸易过程中造成危害或干扰的动物,或用于杀灭骚扰家畜的蜱、虱或其他有害生物的有毒物质。农药还包括旨在用于控制植物生长的物质,例如:使植物落叶、使叶片干枯或使果实变小或防止果实未熟先落,此外,还包括在采收前或采收后施用于植物以防止产品在储存和运输过程中品质下降的化学物质;

禁用农药是指根据法规为保护人类、动物健康及保护环境而被禁止用于一切用途的农药。此还包括被拒绝准予使用,或由生产者或相关组织基于明确证据撤销销售许可的农药;

非目标植物是指在种植中非目标植物的植物;

农药经营者是指国内外从事农药相关业务、生产、配制或营销的个人、法人或组织;

销售商是指国内外从事贸易业务的个人、法人或组织,包括出口、进口和国内分销;

配方是指由多种有毒物质混合而成,以使产品对使用者的目标具有效力;

有效成分是指农药中具有生物活性的部分;

登记是指由国家政府或地区主管机关负责的程序,准许销售和使用农药,并伴随对科学信息进行全面评估,以证明该产品能有效达到目标且不会对人类、动物健康或环境造成风险;

标签是指直接附着或悬挂于农药上的文字、印刷物或图形,以及粘贴于农药零售容器或包装外部的标识;

天敌是指通过自然方式控制有害生物的有益病原体和昆虫,例如:昆虫、寄生蜂及各种病原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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