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挝妇女联合会法(修订版)
ກົດໝາຍວ່າດ້ວຍ ສະຫະພັນແມ່ຍິງລາວ (ສະບັບປັບປຸງ)
Law on the Lao Women's Union (Amended)
简介
本法规定老挝妇女联合会的宗旨、组织性质及相关名词定义,旨在明确该联合会的法律地位与职能范围。本法适用于老挝妇女联合会的设立及运作,规范其作为妇女组织的基本准则,以促进妇女权益保障与社会参与。
条文
第1条
第1条 (修订)宗旨
本法规定有关老挝妇女联合会工作的组织、活动、管理与监督检查的原则、制度和措施,以使老挝妇女联合会行使职权、履行职责、职能和义务更具效率、更具实效、更加坚强,旨在保障对老挝妇女联合会会员及全国各部族老挝妇女的发展、合法权益的保护,参与维护和发展国家。
第2条
第2条 (修订)老挝妇女联合会
老挝妇女联合会是老挝人民民主制度政治体系中的一个群众组织,是老挝妇女联合会会员及全国各部族老挝妇女合法权益的代表机关,在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之下开展活动。
老挝妇女联合会简称"妇联"。
第3条
第3条 (修订)名词解释
本法所使用的名词含义如下:
1. 老挝妇女,是指具有老挝国籍、在国内外生活的妇女;
2. 老挝妇女联合会执行委员会,是指在各级老挝妇女联合会代表大会上选举产生的老挝妇女联合会领导委员会;
3. 老挝妇女联合会执行委员会委员,是指各级老挝妇女联合会执行委员会中非主席、副主席的人员;
4. 促进老挝妇女进步,是指创造条件、给予老挝妇女机会,使其在各方面得到发展;
5. 保护老挝妇女权益,是指防止权益受到侵害,使老挝妇女在各方面获得合法权益,特别是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以及社区和家庭方面的权益;
6. 政治社会组织,是指老挝建国阵线、老挝老战士联合会、老挝工会、老挝妇女联合会和老挝人民革命青年团;
7. 社会组织,是指依照法律和规章设立的联合会、协会、基金会、俱乐部及其他组织;
8. 基层老挝妇女联合会,是指设在村、机关单位、院校、学校、医院、企业、工厂及其他劳动单位的妇女联合会组织;
9. 纵向,是指自中央至基层的各级老挝妇女联合会;
10. 横向,是指各级老挝妇女联合会所隶属的同级党委;
11. 会费,是指向老挝妇女联合会会员收取、按老挝妇女联合会规章上缴各级妇联组织的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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