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挝劳动用工实务指引(老法智整理·2026版)

ຄູ່ມືພາກປະຕິບັດແຮງງານລາວ (LaoPaniti ຮຽບຮຽງ 2026)

Laos Labor & Employment Practice Guide (compiled by LaoPaniti, 2026)

简介

老挝劳动法实务速查:工时48小时/加班45小时红线与150%-350%费率/试用期30·60天/解雇通知30·45天/补偿10%·15%/年假病假事假产假/外籍劳工配额15%·25%/最低工资与扣款上限。依据劳动法(43/NA,2013)全文英译本(ILO NATLEX)整理,逐条锚定原法条号。别称:老挝劳动法指南、用工指南、劳动实务。

Summary

Practical quick-reference for the Lao Labor Law (43/NA, 2013): working hours, overtime caps and 150%-350% rates, probation, termination notice (30/45 days), severance (10%/15%), leave entitlements, foreign labor quotas (15%/25%). Compiled from the full English translation on ILO NATLEX, with article-level anchors.

条文

第第1条 说明与免责条

本指引由老法智(LaoPaniti)整理,依据《劳动法》(修订版,第43/国会号,2013年12月24日通过,2014年10月14日公报刊登)之全文英译本(国际劳工组织 NATLEX 数据库收录,非官方翻译,2014年10月13日更新版)提炼常用操作性规则。文中【第N条】均为该法原文条号;本指引为实务参考,正本以老挝文官方公报为准,个案适用请咨询专业人士。

第第2条 工时与休息(周48小时红线)条

正常工时:每周不超过6个工作日、每日8小时、每周48小时,与计薪方式无关;午休不少于60分钟且不计入工时【第51条】。危险作业(接触辐射或危险传染病、有害蒸气烟尘、爆炸物等危险化学品、井下/隧道/水下/高空、异常冷热环境、持续振动设备)每日不超过6小时、每周36小时【第51条】。工作前后技术准备时间、不超过15分钟的间歇、轮班工人每班45分钟用餐时间计入工时;每工作2小时应能休息5-10分钟【第52条】。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天(或每月4天),可为周日或双方约定的任一天【第54条】。

第第3条 加班:数量红线与费率表条

加班须事先取得工会、职工代表或多数职工同意;每月不超过45小时、每日不超过3小时,且不得连续加班超过4天(抢险救灾等紧急情况除外);单月加班超45小时须先报劳动管理机关批准并取得工会/职工代表同意【第53条】。加班费率(时薪=月薪÷26天÷8小时):工作日17:00-22:00为150%、22:00-06:00为200%【第114条】;周休日或法定节日加班为250%,其中16:00-22:00为300%、22:00-06:00为350%【第115条】;夜班/轮班另加不低于时薪15%的专项补贴【第116条】。

第第4条 试用期条

非技术工种试用期不超过30天,技术工种不超过60天【第79条】。因病等必要原因缺勤不计入试用期,但缺勤超过10天雇主有权解除合同;试用期届满前7天雇主须书面告知是否正式录用;试用期工资不低于该岗位工资的90%;试用期内任一方可随时终止,但非技术岗须提前3天、技术岗提前5天通知对方;终止时劳动者有权获得试用期间的工资报酬【第79条】。

第第5条 解除合同与通知期(30天/45天)条

不定期合同:任一方可随时解除,但须提前书面通知——体力劳动岗位提前30天、脑力劳动岗位提前45天【第80条】。定期合同经双方同意解除,或一方违约时对方可解除并要求赔偿;雇主违约须支付剩余月份工资及合同与法律规定的其他待遇【第80条】。雇主可解约并支付补偿的法定情形:①劳动者技能不足或健康原因(有医生证明),经调整到更适合的岗位后仍不能胜任;②经与工会/职工代表或多数职工协商并报告劳动管理机关的经营性裁员——均须按第80条期限提前书面说明理由【第82条】。

第第6条 经济补偿与不当解雇(10%/15%口径)条

合法解除合同的补偿=最后月薪或工资的10%×累计工作月数;属第88条不当解雇的,补偿=最后月薪或工资的15%×累计工作月数;计件或工资不固定者,按最近3个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第90条】。不当解雇的后果:劳动者有权要求复职或安排其他适当工作;雇主不予复职或劳动者已停止工作的,须支付补偿及合同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未结待遇【第89条】。注意:不存在"双倍工资赔偿"的说法,法定口径即10%与15%两档。

第第7条 休假一览(年假/病假/事假/产假/节假日)条

年假:连续工作满1年享15天,第51条所列危险作业岗位享18天,均带全薪;因雇主原因未能休假的,按未休天数加发100%工资【第57条】。病假:月薪制凭医生证明带薪病假每年不超过30天;日薪/计件/临时合同工须已工作超过90天方可享受;因工伤或职业病的休假不适用本条【第56条】。事假:本人父母/配偶/子女住院无人照料、直系亲属去世、本人结婚、妻子分娩或流产、本人受灾五种情形,带薪事假不少于3天【第58条】。产假:不少于105天,其中产后不少于42天;双胞胎不少于120天,期间全薪;产后1年内每日有1小时哺乳/育儿时间【第98条】;生育津贴按社会保障法【第99条】。法定节假日带薪:建国日12月2日、国际新年1月1日、妇女节3月8日(女性)、老挝新年3天、国际劳动节5月1日、外籍员工本国国庆日1天等;节日与周休重叠的应补休【第55条】。

第第8条 外籍劳工配额(15%/25%)条

用工单位制定用人计划时应优先使用老挝劳动力;确有需要的,外籍劳工比例上限为:从事体力劳动的技术专家不超过单位老挝员工总数的15%,从事脑力劳动的技术专家不超过25%【第68条】。政府的大型/优先项目(5年及以内)按项目业主与政府签订的合同执行【第68条】。外籍劳工在老挝工作受本法及相关法规保护和管理【第69条】。

第第9条 工资保护(最低工资/扣款上限/优先受偿)条

最低工资由政府根据政府、雇主、劳动者三方协商结果分阶段公布,用于保障劳动者基本生活【第105、108条】。劳动者损坏单位财物的赔偿按实际损失扣薪,但每次扣款不得超过工资的20%;禁止以捆绑劳动者或收取就业费用为目的扣薪【第113条】。单位清算、破产或被法院裁定没收财产时,须优先支付劳动者工资【第112条】。

第第10条 雇主十项合规清单(实务落点)条

①签订要素齐全的书面劳动合同;②试用期届满前7天书面确认录用与否【第79条】;③内部劳动规章制定并公示【第65条】;④工时台账与加班审批留痕(月45小时红线)【第53条】;⑤加班费按150%-350%档位计算【第114、115条】;⑥解约走书面通知并留签收(30/45天)【第80条】;⑦补偿按10%/15%口径备足【第90条】;⑧外籍员工配额与工作许可合规【第68条】;⑨女职工与未成年工特别保护【第96-103条】;⑩争议先内部协商,再走调解/行政解决/仲裁/法院路径【第147-155条】。老法智平台可协助:劳动合同起草与体检、用工合规初步审查(服务商品 labor_employment_compliance_revi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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