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人民议会成立日及省级人民议会选举安排国会常务委员会决议

ມະຕິຄະນະປະຈຳສະພາແຫ່ງຊາດກ່ຽວກັບ ການກຳນົດວັນສ້າງຕັ້ງສະພາປະຊາຊົນທ້ອງຖິ່ນ ແລະ ການກຳນົດການຈັດຊຸດ ສະພາປະຊາຊົນຂັ້ນແຂວງ

National Assembly Standing Committee Resolution on Local People's Assembly Establishment Day and Provincial People's Assembly Election Arrangements

简介

该决议确定1978年8月4日为地方人民议会成立日,并调整省级人民议会届次编号,要求各机关组织执行。

条文

第ມາດຕາ 1条

第1条 同意确定1978年8月4日为地方人民议会或省级人民议会成立日。

第ມາດຕາ 2条

第2条 同意更改省级人民议会届次的编号,将当前的第一届改为第二届,并将将于2026年选举产生的届次改为第三届。

第ມາດຕາ 3条

第3条 国会、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国家监察机关、国家审计机关、省级人民议会、地方行政机关、各行业和人民民主政治体系中的组织应当承认、尊重并执行本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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