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蒙省无烟区划定协议

ຂໍ້ຕົກລົງວ່າດ້ວຍ ການກຳນົດເຂດປອດຄວັນຢາສູບ ຢູ່ພາຍໃນແຂວງ ຄຳມ່ວນ

Agreement on Designation of Smoke-Free Zones in Khammouane Province

简介

该协议规定甘蒙省公共场所、办公场所等区域禁止吸烟,要求划定吸烟区并明确距离、通风等标准,旨在减少烟草危害、保护健康与环境。

条文

第ມາດຕາ 1条

第1条 目的
本协议规定了关于划定无烟区的原则、规章和措施,旨在使上述工作的组织实施具有效率和效果,以减少烟草消费、不必要的开支、因吸入烟草烟雾和二手烟造成的危害,保护、促进公民健康,保护环境,预防火灾,为保护和开发甘蒙省作出贡献。

第ມາດຕາ 2条

第2条 无烟区的划定
无烟区的划定是指在公共场所、办公室、机构、办事处、医院、学校、工厂、车间以及公共和私营部门其他工作场所(遍及甘蒙省)已划定为无烟区的区域,禁止吸烟、禁止留下烟头,必须彻底无烟或完全没有烟草烟雾。

第ມາດຕາ 3条

第3条 词语解释

本协议中使用的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1. 烟草制品是指全部或部分由烟叶加工而成、以尼古丁为成分的制品,属于有毒物质和成瘾物;

2. 二手烟是指吸烟者呼出的烟雾或点燃的烟头冒出的烟雾;

3. 二手烟暴露是指非吸烟者吸入吸烟者呼出的烟雾或点燃的烟头冒出的烟雾;

4. 烟蒂或烟头是指吸烟后剩下的废弃物,包括工业卷烟和手工卷烟,吸烟者丢弃成堆或散落。有时可能仍在燃烧或已熄灭;

5. 室内是指有屋顶遮盖、有墙壁或没有永久墙壁的场所,包括阳台、电梯、楼梯、接待厅、扩建建筑、餐厅、房间、游戏室、露台、小屋等。

本页展示前 3 条,全文共 16 条。查看三语全文请打开老法智 APP 页面。

在老法智 APP 中查看三语全文与 AI 解读

← 老法智 LaoPaniti 首页:老挝法律AI问答 · 合同起草 · 中老翻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