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山·丰威汉市城市规划管理协议

ຂໍ້ຕົກລົງວ່າດ້ວຍ ການຄຸ້ມຄອງແຜນຜັງຕົວເມືອງ ນະຄອນໄກສອນພົມວິຫານ

Agreement on Management of Urban Planning in Kaysone Phomvihane City

简介

该协议调整凯山·丰威汉市城市规划管理活动,核心是规范城市勘察、设计与建设,确保符合标准、保护环境,并鼓励各方参与可持续发展。

条文

第ມາດຕາ 1条

第2条 凯山·丰威汉市城市规划管理
凯山·丰威汉市城市规划管理是指对城市勘察、设计和规划进行管理,使其符合服务、技术、科学、经济-文化和社会标准,环境保护,包括控制城市发展和建设,使其与已批准的城市规划及相关规定相一致。

第ມາດຕາ 2条

第2条 术语解释
本协议中使用的术语定义如下:
1. “村”指最低级别的地方行政区域
2. “城镇”指人口密集、主要从事工业、商业和服务业,并拥有技术、社会及公共卫生基础设施的区域
3. “城市城镇”指城市内覆盖大部分或全部的区域,根据已批准的总体规划确定,属于县或市,由多个村庄组成
4. “城镇景观”指反映城镇居民生活方式的整体景象,描述建筑物、自然和社会环境
5. “城镇建筑”指建筑设计的艺术,体现与城镇自然和社会环境相协调的特征、比例、目的和使用目标
6. “城镇地形图”指显示地形、高程、房屋位置、河流、交通网络、自然物体、历史遗址的详细图示
7. “建筑线”指沿建筑物外墙前侧设定的假想线,用于确定建筑物底层与地面接触的位置,并平行于道路的保留线
8. “道路保留线”指平行于人行道外缘并与道路前方土地所有权线相邻的假想线。道路两侧的保留线还用于标示国家保留的公共空地,用于植树和建设其他必要基础设施
9. “主干道”指整个城镇交通系统中承担从外部进入城镇或从城镇向外疏导交通流的主要道路
10. “次干道”指连接主干道与城镇各区域(如住宅区、城市中心商业区、工业区)的道路,被视为连接主干道与连接道路的道路
11. “连接道路”指将交通从次干道分散到区域内或城镇各处,并连接次干道与支路的道路
12. “支路”指各街区内连接地块、建筑物、各处所与连接道路的道路
13. “小巷”指在新城镇或旧城镇建设中,允许支路直接毗邻地块;如需修建小巷,其通行区域最小宽度须为6米。其中,小巷的最大长度不得超过50米,且小巷末端须设有车辆掉头处。

第ມາດຕາ 3条

第3条 国家政策
省级行政机关鼓励、促进个人、法人、国内外组织在凯山·丰威汉市城区范围内积极参与凯山·丰威汉市城市规划的管理以及经济社会的发展,使城市持续系统地发展。逐步提高各族人民的生质量,符合法律法规。
促进国内外所有经济部门投资于城市规划、小区规划、保护和使用具有国家、地方和民族特色的建筑物,修复和重建具有历史、建筑、艺术、文化和景观价值的建筑物和古老小区,使凯山·丰威汉市城市美观,包括投资建设技术和社会基础设施,以实施凯山·丰威汉市的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
鼓励和促进凯山·丰威汉市城市居民理解、认识到重要性并主动参与发展,同时保护城市,使其成为宜居、环境友好且能够抵御气候变化的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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