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扩散资助令

ດຳລັດວ່າດ້ວຍ ການຕ້ານການສະໜອງທຶນໃຫ້ແກ່ການແຜ່ຜາຍອາວຸດທຳລາຍລ້າງຜານ

Order on Preventing the Financing of Weapons of Mass Destruction Proliferation

简介

该法规调整环境服务业务许可,核心内容为批准环境贸易有限公司开展环境服务,并规定须遵守许可证条件及自然资源环境管理法。

条文

第4条

第4条 国家关于打击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扩散融资的政策
国家应鼓励、促进、创造有利条件并便利开展打击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扩散融资的活动,通过向负责实施反扩散融资措施的主管部门提供预算支持、人员、车辆、设备和现代技术。
国家还应鼓励和促进个人、法人及所有部门参与旨在打击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扩散融资的活动。

第5条

第5条 打击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扩散融资的原则
打击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扩散融资的活动应遵循以下原则:
1. 确保与国家关于反洗钱和反恐融资的政策、法律、国家战略和愿景以及国家社会经济发展计划保持一致;
2. 维护国家和平与稳定,同时便利金融和贸易活动;
3. 保护个人、法人和组织的合法权益;
4. 确保公平、透明、公正、公开和可核查;
5. 遵守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作为缔约方的条约及其他相关国际协定。

第6条

第6条 公民在打击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扩散融资中的义务
个人、法人和组织有义务参与打击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扩散融资的努力,包括但不限于监测、报告、提供信息以及与主管当局合作,以预防和制止此类扩散融资。

本页展示前 3 条,全文共 31 条。查看三语全文请打开老法智 APP 页面。

在老法智 APP 中查看三语全文与 AI 解读

← 老法智 LaoPaniti 首页:老挝法律AI问答 · 合同起草 · 中老翻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