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派遣和管理在韩国季节性工作的老挝劳工的协议
ຂໍ້ຕົກລົງວ່າດ້ວຍ ການຈັດສົ່ງ ແລະ ຄຸ້ມຄອງຜູ້ອອກແຮງງານລາວທີ່ເຮັດວຽກຕາມລະດູການ ຢູ່ສາທາລະນະລັດເກົາຫຼີ
Agreement on the Dispatch and Management of Lao Workers for Seasonal Work in South Korea
简介
该协议规范老挝劳工赴韩季节性务工的派遣与管理,明确派遣原则、适用范围、协助企业的条件及审批程序。
条文
第ມາດຕາ 1条
第1条 派遣老挝劳动者到韩国进行季节性工作
派遣老挝劳动者到韩国进行季节性工作,是指允许符合标准、条件齐全并经选拔的老挝劳动者,前往与大韩民国各市、郡签署了关于季节性用工谅解备忘录的老挝劳动和社会福利部所指定的地区进行季节性工作的程序。
第ມາດຕາ 2条
第2条 关于派遣和管理的原则
派遣和管理在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季节性工作的老挝劳工,应遵循以下原则:
1. 符合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和大韩民国的政策、法律和法规;
2. 确保集中统一、全国范围内的派遣许可;
3. 根据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和大韩民国的法律和法规,合法保护劳工的权利和利益;
4. 在大韩民国季节性工作期间,监督并协助劳工;
5. 确保劳工在雇佣合同期满后返回本国。
第ມາດຕາ 3条
第4条 适用范围
本协议适用于与向大韩民国派遣和管理季节性务工的劳务人员相关的个人、法人及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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