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管理和采集利用林产品(龙宫果类)的命令
ຄຳສັ່ງວ່າດ້ວຍ ການຄຸ້ມຄອງ ແລະ ການເກັບກູ້ນຳໃຊ້ເຄື່ອງປ່າຂອງດົງ (ປະເພດໝາກຈອງບານ)
Decree on the Management and Collection of Forest Products (Longan Fruit Type)
简介
该命令调整阿速坡省龙宫果类林产品的采集利用,核心是禁止无证商业采集,要求持证者遵守可持续方式并禁止非法买卖运输。
条文
第条
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
和平、独立、民主、统一、繁荣
阿速坡省 第70号/省办公厅
阿速坡,2025年11月29日
命令
关于管理和采集利用林藤(种类:大果藤黄)
致:省级各厅局、公安-国防指挥部及5个县的县长。
- 依据《地方管理法(修订版)》第68号/国会,2015年12月14日,第4章第20条,关于省长、首都省长的权利和义务;
- 依据《森林法(修订版)》第64号/国会,2019年6月13日;
- 依据省农林厅第0826/省农林厅号提案,2025年4月29日。
香蕉种植园是季节性森林产品,列入森林产品清单,根据2020年2月19日第0279/号协议,属于价格相当昂贵且国内外市场需求量大的森林产品。香蕉种植园每年4月至5月产果,香蕉的特殊之处在于,如果未及时按季节采收,进入雨季,香蕉落地,雨水淋湿后会使香蕉腐烂,无法利用。因此,为确保及时按季节采收管理,可持续并避免灭绝性采收。
省长发布命令:
1. 禁止个人、法人、公务员、军人、警察、国内外商人未经许可进入、活动、采集、收购和买卖森林产品中的玛考章班果用于商业目的;
2. 获得许可采集、收购和买卖森林产品中玛考章班果的公司,必须持有省工业和商业厅颁发的企业登记证、省农林厅颁发的森林产品开采许可证,并严格遵守关于管理、采集和买卖玛考章班果的规定,即:
- 禁止以灭绝性方式采集玛考章班果,如砍树、上树摇晃、砍树枝和使用铁丝勒死玛考章班果树,如发现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获得许可的公司必须在许可的村庄范围内收集、收购安息香,并集中到国家指定的地点;
- 禁止未经许可或未缴纳相关税费而非法买卖安息香;
- 禁止买卖生安息香和未自然脱落的安息香(人工采摘的安息香、未成熟的安息香),如发现将依法严肃处理、拘留、无条件没收财产;
- 严禁未经许可擅自将安息香从村、县、省转移;
- 禁止个人或团体未经村和县农林办公室许可进入安息香林区进行勘查和占用。
责成县级政府与相关部门及村级行政单位协调,在其职责范围内进行管理,如发现违法者,依法提起诉讼;
责成省农林厅牵头协调相关部门,严格管理采集、收购、销售、缴纳税费、境内运输和出口各类竹笋,确保符合规定;
5. 责成获准与省签署管理合同的公司在各村区域内的竹笋保护、恢复和利用方面,与省、县相关部门协调,继续组织实施上述项目,以实现预期目标;
各已与省签约的公司不得在实施过程中进行价格竞争,应保持统一;
7. 省级各部门、县级行政机关、村级行政当局、各族民众、居住在阿速坡省的外国人以及企业家,应知悉并共同严格遵守和执行本命令,确保取得良好效果;
8. 本命令取代2024年4月11日第05/ຈຂອບ号命令,并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省长
发送至:
省办公厅 1份;
省级各相关部门 1份;
指挥司令部(公安-国防)1份;
5个县办公室 各1份;
存档 1份。
ພອທ ວັນທອງ ກອງມະ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