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物保护网络协议

ຂໍ້ຕົກລົງວ່າດ້ວຍ ຕາໜ່າງປ້ອງກັນພືດ

Agreement on Plant Protection Networks

简介

该协议调整老挝植物保护网络的建设与运行,核心是建立从中央到村级的协调系统,用于有害生物监测、预警、防治及农药残留检测。

条文

第ມາດຕາ 1条

第2条 植物保护网络
植物保护网络是指植物保护技术协调网络系统,用于调查、监测和预警植物有害生物,植物有害生物研究,标本保存,建立植物有害生物数据库,植物有害生物传播预测,综合防治和运用植物保护技术,包括肥料、农药、植物种子的质量检测研究以及全国范围内的农业化学残留检测。

第ມາດຕາ 2条

第2条 术语解释
本协议中使用的术语定义如下:
1. “有害生物名录”是指有害生物的名单,如植物病害名录、害虫名录、杂草或寄生植物以及仓储有害生物或害虫,这些是基础信息,用于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与贸易伙伴进行植物和植物产品市场开放的技术谈判;
2. “诊断”是指通过植物和植物产品的症状和特征,包括与植物异常过程相关的其他因素,由有害生物破坏或其他因素引起的,对植物进行特定鉴定;
3. “预测”是指对有害生物进行提前估计或评估,以预警与气候因素(如温度、湿度、日照、降雨量和风向)相关的有害生物爆发;
4. “监测”是指跟踪生产区域有害生物的爆发情况,以控制严重爆发并及时找到解决方案;
5. “农药残留”是指植物和植物产品中残留的农药、重金属、微生物毒素和其他化学污染物。

第ມາດຕາ 3条

第3条 植物保护网络的建设
植物保护网络是指发展植物保护技术协调网络,以连接各执行单位,这些单位常设于中央、省、县、区和目标村。
植物保护网络由协调点、植物诊所、植物病虫害防治服务单位和植物库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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