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额转账交易协议
ຂໍ້ຕົກລົງວ່າດ້ວຍ ທຸລະກຳໂອນເງິນທີ່ມີມູນຄ່າເກີນກຳນົດ
Agreement on Excess Transfer Transactions
简介
该法规要求从事资金转账的报告义务单位对超限额交易收集汇款人与受益人信息,并履行核查、报告及保存记录等反洗钱义务。
条文
第ມາດຕາ 1条
第一条 目的
本协议旨在细化《反洗钱与反恐怖融资法》中关于超过规定金额的转账交易的相关规定。
第ມາດຕາ 2条
第2条 超限额资金转账交易
资金转账交易是指负有报告义务的机构向客户提供的境内及跨境资金划转服务,其形式包括使用9位数字编号或参考代码的支付方式,以及附有参考文件的支付方式。
超限额资金转账交易是指单笔金额达到或超过两千五百万基普(25,000,000基普)或等值外币的资金划转行为。
第ມາດຕາ 3条
第3条 术语解释
本协议中使用的术语具有以下含义:
1. 报告义务机构 指商业银行、吸收存款的小额金融机构、不吸收存款的小额金融机构以及其他提供境内和跨境汇款服务的支付服务提供商。其中,报告义务机构包括汇款报告义务机构、收款报告义务机构以及作为中介的报告义务机构;
2. 境内汇款 指在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境内,汇款报告义务机构与收款报告义务机构之间发生的汇款;
3. 跨境汇款 指汇款报告义务机构与收款报告义务机构之间,和/或通过作为中介的报告义务机构,在不同国家之间发生的汇款;
4. 汇款报告义务机构 指将要汇款或应汇款人请求进行汇款的报告义务机构;
5. 收款报告义务机构 指直接从汇款报告义务机构或通过作为中介的报告义务机构接收汇款,以便将款项交付给受益人的报告义务机构;
6. 中介报告义务机构 指一个或多个代表汇款报告义务机构和/或收款报告义务机构进行汇款的报告义务机构;
7. 有参考代码的支付 指从汇款报告义务机构直接或通过一个或多个中介报告义务机构向收款报告义务机构发送的,包含汇款信息和付款指令的支付;
8. 有参考文件的支付 指从汇款报告义务机构直接或通过一个或多个中介报告义务机构向收款报告义务机构发送的,包含汇款信息、付款指令及附件的支付;
9. 交易参考号 指报告义务机构在信息系统中确定的,由数字、字母或符号组合而成,用于作为向受益人付款的确认依据;
10. 批量汇款 指汇款报告义务机构应汇款人请求,从单一账户向多个账户同时进行的汇款。
本页展示前 3 条,全文共 10 条。查看三语全文请打开老法智 APP 页面。
在老法智 APP 中查看三语全文与 AI 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