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乌多姆赛省实施增值税的命令

ຄຳສັ່ງວ່າດ້ວຍ ການຈັດຕັ້ງປະຕິບັດອາກອນມູນຄ່າເພີ່ມ ຢູ່ແຂວງ ອຸດົມໄຊ

Order on Implementation of Value Added Tax in Oudomxay Province

简介

该命令要求乌多姆赛省内的酒店、餐厅等企业实体自2025年7月1日起纳入增值税系统,规范记账、开票和申报,并对违规者采取暂停经营或吊销执照等处罚。

条文

第条

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
和平、独立、民主、统一、繁荣

乌多姆赛省 第0877号/乌省
2025年5月5日

命令
第0877号/乌省
关于在乌多姆赛省实施增值税

- 依据《地方治理法(修订版)》第68号/国会,2015年12月14日;
- 依据《增值税法》第60号/国会,2024年6月28日;
- 依据省财政厅第528号/省财函,2025年4月10日。

为使经各阶段批准的法律法规的执行具有效力,并成为公正、统一管理国家和管理社会的工具,在框架内
乌多姆赛全省范围内,特别是执行增值税法,以管理企业实体履行义务,正确、完整地纳入国家预算,依法加强预算和公共财政。

省长发布命令:

1. 个人、法人或组织,已注册企业并获得纳税人识别号,以及获得相关部门许可在全省范围内经营业务的,应纳入增值税系统并执行有关增值税(VAT)的法律法规,从以下开始:酒店、宾馆、度假村、餐厅、娱乐场所、食堂、咖啡店、汽车修理店、迷你超市、建材店、日用品店
办公室、金店或贵重物品店、当铺及其他群体;

2. 个人、法人或组织,作为旧增值税纳税人以及微型企业纳入增值税新系统,必须正确记账并及时反映情况,必须使用收据并开具增值税收据给买方或服务使用者,按规定正确操作,自2025年7月1日起开始计算和征收增值税,并在次月20日前向所属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该增值税;

二、从未在老挝注册的外国经营者征收增值税
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并要求索取增值税发票

纸质或电子形式,由在增值税系统中的商品供应商或服务提供者提供

每次购买商品或使用服务时,都必须按照法律规定正确执行
并作为记账凭证;

禁止个人、法人和组织违反增值税法规定的禁令,否则将严格按照规定措施处理;

在增值税系统中经营业务的个人、法人或组织,如果违反法律
关于增值税的命令和规定,应根据《税收管理法》和《增值税法》按个案采取措施。

此外,还应采取以下补充措施:

13

未完全履行或不符合增值税纳税人权利和义务的情形,例如:不记账或记账不正确,未向买方或服务使用者开具正确的收款凭证,计算征收或扣除增值税
加征不正确、申报表填写不正确、不提交申报表、延迟缴纳增值税,在做出记录后仍然继续违反或不履行等;

- 在做出记录后15天,但企业仍未进行整改,相关部门将暂停其经营活动,以便企业在30天内进行整改;

- 如果在暂停经营活动进行整改的30天内,该企业仍未进行整改,将被吊销企业登记证、吊销营业执照,或根据情节轻重依法处罚。

各相关部门应推动并采取措施,对旧的增值税纳税人
微型企业必须加入增值税系统,才能续办营业执照。
此外,必须配合并便利对违反增值税法的增值税纳税人采取措施;
责成省级财政部门跟踪、检查和指导旧增值税纳税人和新加入增值税系统的微型企业的会计记账工作,通过培训、指导使各企业单位能够自行组织企业会计记账,此外,明确规定时间,确保增值税退税的批准;
责成省级税务部门研究规章制度并培训税务工作人员。
从省到县的税务部门,为了加强增值税工作的管理,高效且富有成效;省县税务机关必须确定目标和方向,收集、扣除、申报、移交、退税的方法以及增值税系统的各种程序,向旧的增值税纳税人和需要进入增值税系统的新微型企业,在其管辖范围内全面覆盖,并能够自行正确、顺利地组织实施。同时,要定期跟踪、检查和指导与增值税管理相关的各项工作的实施;
9. 责成省预算和国库司考虑审批与增值税退税相关的款项,确保按时支付;
10. 责成老挝人民银行北部地区分行推动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根据税务机关在增值税法中规定的要求,提供纳税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的金融交易信息;
11. 责成财政厅主动与相关部门协调,组织宣传增值税法和本命令,使社会广泛知晓,并扩大增值税税基,在全省范围内依法依规完成;
12. 本命令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本通·塔朱伊布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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