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区陡坡路段环岛与公路保护区规定
ຂໍ້ຕົກລົງ ວ່າດ້ວຍເຂດສະຫງວນຂອງ ວົງວຽນ ແລະ ທາງຫຼວງຢູ່ເຂດພູດອຍທີ່ມີພື້ນທີ່ສູງຊັນ
Regulations on Roundabouts and Road Protection Zones in Mountainous Steep Slope Sections
简介
该法规调整环岛与山区陡坡公路保护区的划定及管理,核心内容为明确保护区范围、预留地计算方式及地上地下空间保护标准。
条文
第ມາດຕາ 1条
第2条 环岛保护区及山区陡坡公路保护区
环岛保护区是指环岛内及环岛周围地面、地上和地下所有为保护、发展和扩建环岛而保留的区域。
山区陡坡公路保护区是指山区陡坡公路地面、地上和地下所有在1公里距离内地面高差超过25米的为保护、发展和扩建公路而保留的区域。
第ມາດຕາ 2条
第2条 适用范围
本协议适用于涉及环岛和山区高速公路保护区工作的个人、法人及组织,无论其在国内还是国外,在全国范围内。
第ມາດຕາ 3条
第4条 弯道和山区陡坡公路保护区划定
弯道和山区陡坡公路的保护区规定如下:
1. 弯道地上保护区;
2. 山区陡坡公路地上保护区;
3. 弯道和山区陡坡公路地上和地下保护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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