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禽及水产品质量标志协议
ຂໍ້ຕົກລົງວ່າດ້ວຍ ກາໝາຍຄຸນນະພາບ ຜະລິດຕະພັນສັດ ແລະ ສັດນ້ຳ
Livestock, Poultry, and Aquatic Product Quality Mark Agreement
简介
该协议规范老挝畜禽及水产品品质认证(GAP)的申请、检查与许可颁发流程,旨在确保产品品质与安全性,便于消费者识别。
条文
第ມາດຕາ 1条
第2条 动物及水产品品质认证是由畜牧兽医管理机构颁发的品质认证,旨在告知消费者能够区分该动物及水产品比普通动物及水产品具有更优的品质和安全性。
第ມາດຕາ 2条
第2条
术语解释
本协议中使用的术语定义如下:
动物产品:指从动物器官获得的产品,包括屠体、肉、奶、蛋、内脏、蜂蜜以及经过初步加工的动物产品;
水产品:指从水生动物获得的产品,包括水生动物的屠体、肉、鲜鱼卵以及经过初步加工的水产品;
食品生产链:指食品生产过程,从生产或采购原料、运输、初步加工、储存、分销直至加工成即食食品;
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指一种生产标准,具有确定、评估和控制食品安全危害点的系统,以确保消费者健康;
可追溯性:指记录和跟踪某一产品从生产、加工、储存到分销直至消费者的信息系统,以便于追溯产品历史;
经认证的产品:指已经过技术检查的动物和水产品。
第ມາດຕາ 3条
第3条
建立、检查和颁发使用许可证
动物饲料生产许可证由畜牧渔业司建立,经农林部部长批准并颁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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