琅南塔省活动及传统节庆管理协议
ຂໍ້ຕົກລົງວ່າດ້ວຍ ການຄຸ້ມຄອງການຈັດງານ ແລະ ບຸນປະເພນີພາຍໃນແຂວງ ຫຼວງນ້ຳທາ
Agreement on Management of Activities and Traditional Festivals in Luang Namtha Province
简介
该协议规范琅南塔省活动与传统节庆的管理,旨在弘扬文化传统、维护秩序、倡导节约,并适用于省内所有个人及组织。
条文
第ມາດຕາ 1条
第1条 宗旨
本协议规定了管理、监督和检查琅南塔省境内活动举办的原则、规章和措施,旨在保护和弘扬民族、各部落优良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维护社会安宁、秩序井然,转向节约节俭,反对铺张浪费,减少社会不良现象,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并调整社会关系,使其在活动和各种传统中实现统一和平等,得到更好的发展。
第ມາດຕາ 2条
第2条 活动与传统节日的管理
是指确定各种活动和传统节日的形式、方法、措施,使其按照传承下来的良好风俗习惯正确实施,具有进步性、科学性,符合法律和法规。
第ມາດຕາ 3条
第3条 词语解释
本协议中使用的词语含义如下:
1. “举办活动”是指国家机关、个人、法人组织的任何活动,旨在聚集团结、娱乐、告知、通报或根据活动目的和传统习俗进行聚会;
2. “传统节日”是指各民族传统习俗中历来传承的节庆、庙会;
3. “婚礼”是指确认新郎新娘依法依规登记结婚、成为夫妻的仪式;
4. “拴线仪式”是指拴线、系手腕并互相祝福,以带来精神愉悦、兴旺和吉祥的仪式;
5. “宴会”是指为聚会、用餐、饮酒以增进团结友爱而举办的庆祝重要节日的活动;
6. “诵经师”是指精通拴线仪式知识、擅长给予吉祥祝福的主持人;
7. “节约”是指有限度、合理地使用资金、资源、时间和人员,但获得高回报;
8. “浪费”是指超出必要或超出经济财务状况、不合理地使用资金、资源、时间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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