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象市清洁城市建设协议
ຂໍ້ຕົກລົງວ່າດ້ວຍ ການສ້າງນະຄອນຫຼວງວຽງຈັນ ສະອາດ (ສ. ສະອາດ)
Agreement on Clean City Construction in Vientiane
简介
该协议规定万象市清洁城市建设的8项指标(道路、住宅、车辆等清洁)及管理原则,要求居民、法人等共同参与维护城市环境。
条文
第ມາດຕາ 1条
第1条 目的
本协议规定了关于清洁万象首都(清洁城市)的管理、组织实施的原则、政策、指标和措施,以促进建设宜居、可持续、美丽且名副其实的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首都城市的使命。
第ມາດຕາ 2条
第2条 定义
建设清洁万象首都(简称清洁)是指使城市具有良好的环境,达到8项清洁指标(道路清洁、住宅清洁、车辆清洁、公共设施清洁、工厂清洁、消费清洁、水源清洁、天空清新)的规定。
第ມາດຕາ 3条
第3条 本协议的第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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