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政府关于解决师资短缺、辍学问题及促进职业教育入学决议的协议
ຂໍ້ຕົກລົງ ການຈັດຕັ້ງຜັນຂະຫຍາຍ ມະຕິຕົກລົງຂອງລັດຖະບານ ວ່າດ້ວຍນະໂຍບາຍ ແລະ ມາດຕະການແກ້ໄຂບັນຫາການຂາດແຄນຄູສອນ, ການປະລະການຮຽນ ແລະ ສົ່ງເສີມເຂົ້າຮຽນວິຊາຊີບ
Agreement on Implementing Government Resolutions on Teacher Shortages, Dropout Rates, and Vocational Education Enrollment
简介
该协议要求各级教育部门与地方政府协调,通过思想教育、数据统计、激励措施及合并班级等方式解决教师短缺问题,并动员辍学学生返校、扩大职业教育入学机会。
条文
第ມາດຕາ 1条
第1条:落实解决教师短缺问题的政策和措施:
1. 省教育和体育厅、县教育和体育办公室与县级行政机关、老挝建国阵线、群众组织及各级教育发展委员会协调,继续动员和加强对教师公务员和志愿教师的政治-思想教育,使其更加安心、负责和奉献于教学职责,通过多种适当、深入、全面和更有力的方式;
2. 省教育和体育厅、县教育和体育办公室收集位于边境和偏远地区的教育机构对教师需求的统计数据,这些地区有条件利用其他部门的人员协助教学,同时收集曾在教育部门和其他部门工作、退休后自愿继续在教师短缺地区任教的教师数据;
县级行政机关、村组、村、社会各界研究激励措施并制定适当援助教师公务员和志愿教师的措施,包括住房、生活照顾及其他政策,根据各地实际能力和条件;
省教育和体育厅收集各年级、各专业和各科目所需志愿教师的统计数据,经内政厅确认后报送教育和体育部组织人事司;
在每个县,教师短缺的教育机构不允许教师公务员调往其他部门,如有必要,调职前必须提交教育和体育部审议批准后方可调职;
教育和体育厅与内政厅协调,研究和讨论教师编制化及以各种形式补充流失教师的问题;
省教育和体育厅、县教育和体育办公室与县级行政机关、村组、村研究合并班级和合并小型学校,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继续建立和完善小学和中学学校集团,以便在专业上相互帮助,解决当前的教师短缺问题。
第ມາດຕາ 2条
第2条 落实解决辍学问题的政策和措施
省级教育和体育厅、县级教育和体育办公室与地方行政机关、省级和县级建国阵线、群众组织以及各级教育发展委员会协调,对辍学学生和有辍学风险学生的家长、监护人进行思想工作,鼓励他们继续送子女入学并完成义务教育,依照教育法;
省级教育和体育厅、省级计划投资厅、省级财政厅协调编制贫困、弱势学生的小学助学金预算计划,提供学校午餐和少数民族寄宿学生的助学金;
定期跟踪、评估并报告实施情况;利用部委分配的预算在旱季组织对教师和成绩差学生的补习;
省级教育和体育厅与相关部门及社会各界、社区协调,鼓励私营企业和私立教育协会建立托儿所、幼儿园、寄宿学校,为家长创造生产条件;
同时在有条件的地方扩大公立和私立的普通职业教育;
及时分发部委提供的教科书至各教育机构,并长期管理和使用;
省级教育和体育厅、县级教育和体育办公室与村级教育发展委员会和家长协会协调,收集辍学学生和未完成基础教育者的数据,以便组织校外教育系统的补习教育和基础职业培训,实现全覆盖;
加强省、县、村三级教育发展委员会;
省级教育和体育厅、县级教育和体育办公室督促、跟踪、检查和评估小学教育质量,特别是读写算能力,并对进入中学和职业教育的贫困、弱势学生执行政策;
省级教育和体育厅与省级计划投资厅协调制定计划,动员国际组织、企业家和社会的援助资金,在重点区域建设学生和教师宿舍;
加强校外教育管理人员的能力,推动对尚未覆盖的目标群体的教学组织,并在有条件的地方继续开展高中补习,同时为基础职业培训目标群体提供培训,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省级校外教育中心,如:越南语、英语和汉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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