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手工艺品标志协议
ຂໍ້ຕົກລົງວ່າດ້ວຍ ກາໝາຍຫັດຖະກຳ ແຫ່ງຊາດ
National Handicraft Mark Agreement
简介
该协议调整老挝手工艺品标志的申请、使用与管理,核心是确立国家手工艺印章的组成、含义及适用条件,规范七类手工业产品的认证标准。
条文
第ມາດຕາ 1条
第2条 国家手工艺印章
国家手工艺印章是证明老挝手工艺产品具有突出性、质量、标准及精美工艺的标志。
国家手工艺印章用老挝语书写为“ກາບນາຍຫັດຖະກໍາ ແຫ່ງຊາດ”,用英语书写为“National Handicraft Seal”,缩写为“NHS”。
第ມາດຕາ 2条
第2条 词语解释
本协议中使用的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1. 经营者 指个人、法人、组织、投资者、企业主、从事老挝手工艺品生产和销售的人;
2. 手工艺人 指生产或从事老挝手工艺品相关工作,并使用工具设备辅助生产过程的人,例如木雕工序、缝纫工序、编织、刺绣、首饰制作和装饰工序;
3. 老挝手工艺品 指由当地智慧创造、由具有技艺和手艺的工匠制作的老挝手工艺品,体现民族独特性和艺术性,用于国内外市场销售的商品;
4. 手工艺品评审委员会 指被任命负责研究、审议和批准符合使用国家手工艺品标志条件的老挝手工艺品的委员会,由工业与贸易部部长任命,由相关部门组成,包括工业与贸易部、农林部、卫生部、新闻文化旅游部以及老挝国家工商会。
第ມາດຕາ 3条
第4条 适用范围
本协议适用于从事和涉及国家手工艺印章工作的个人、法人及组织,无论其在国内还是国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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