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产违法罚款及其他措施法令
ດຳລັດວ່າດ້ວຍ ການປັບໃໝ ແລະ ການນຳໃຊ້ມາດຕະການອື່ນ ຕໍ່ຜູ້ລະເມີດກົດໝາຍ ແລະ ລະບຽບການ ກ່ຽວກັບແຮ່ທາດ
Mining Offences Fines and Other Measures Act
简介
该法令针对矿产领域行政违法行为,规定了罚款与附加措施(如没收设备、暂停许可证)的适用原则、标准及执行程序。
条文
第ມາດຕາ 1条
第1条 宗旨
本法令规定关于对违反矿产法律和法规者处以罚款和采取其他措施的原则、规章和措施,作为官员正确、严格地罚款和采取其他措施的依据,旨在使个人、法人和组织自觉尊重、遵守法律和法规,确保矿产经营符合法律、合同、法规并高效,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
第ມາດຕາ 2条
第2条 罚款和其他措施
罚款是对违反劳动法律和法规但不构成刑事犯罪的行政违法行为采取的经济措施,按照本法令规定的罚款金额执行。
其他措施是在罚款措施之外对违反劳动法律和法规但不构成刑事犯罪的行政违法行为采取的附加措施,例如:教育、没收设备、工具、暂停或吊销经营许可证。
第ມາດຕາ 3条
第3条 关于罚款和其他措施的原则
对违反劳动法律和法规者处以罚款和采取其他措施,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1. 符合法律和法规;
2. 在全国范围内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3. 确保秩序和安全;
4. 确保罚款标准的执行统一、正确、公正、透明且可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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