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关于全省建设与施工管理

ຂໍ້ຕົກລົງວ່າດ້ວຍ ການຄຸ້ມຄອງການປຸກສ້າງ ແລະ ກໍ່ສ້າງໃນທົ່ວແຂວງ

Agreement on Provincial Construction and Building Management

简介

该法规调整老挝省县建设与施工管理活动,核心是责成公共工程与运输部门牵头协调实施,并规定协议签署后15天内登记生效。

条文

第ມາດຕາ 1条

第1条 实施
责成省、县公共工程与运输厅(局)作为牵头单位,与建设管理机构(第51条)协调,严格按照本协议的规定组织实施。

第ມາດຕາ 2条

第2条 效力
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并在官方公报上登记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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