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令关于矿业社区发展基金
ດຳລັດວ່າດ້ວຍ ທຶນພັດທະນາຊຸມຊົນ ໃນທຸລະກິດກ່ຽວກັບແຮ່ທາດ
Decree on Mining Community Development Fund
简介
该法规调整矿业经营者向地方政府提供社区发展基金的行为,规定基金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和民生改善,并明确其管理原则、资金来源及省县两级基金形式。
条文
第ມາດຕາ 1条
第2条 矿业社区发展基金
矿业社区发展基金是指矿业经营者向项目所在地的地方政府提供的资金,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和人民生活质量的改善活动。
第ມາດຕາ 2条
第2条 管理和使用的原则
在矿产企业中社区发展基金的管理和使用应遵循以下原则:
1. 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
2. 正确、符合目标和用途计划;
3. 灵活、快捷、公正、公开、透明并可检查。
第ມາດຕາ 3条
第3条 资金来源
矿业业务中的社区发展资金是指来自从事矿业业务的各公司出资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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