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决金融服务争议的决定
ຂໍ້ຕົກລົງ ວ່າດ້ວຍການແກ້ໄຂຂໍ້ຂັດແຍ່ງການບໍລິການທາງດ້ານການເງິນ
Decision on Resolution of Financial Service Disputes
简介
老挝银行发布的决定,规定解决金融服务提供方与使用方之间争议的原则、组织机构、方式(行政处理与调解)、调解程序、调解单位与调解委员会的组成及职责,以及管理与检查制度
条文
第1条
目的。本决定规定关于解决因提供金融服务及使用金融服务所产生争议的组织、活动及方式的原则与规章,以使该项工作具有正确性、透明性与统一性,旨在树立对金融服务使用的信心,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
第2条
金融服务争议的解决。金融服务争议的解决,是指由老挝银行依照相关法律及规章,解决金融服务使用方与提供方之间在订立合同之前、订立合同时和/或履行合同时就金融服务所产生的争议。
第3条
适用范围。本决定适用于金融服务保护消费者法令所规定的金融服务使用方与提供方,以及老挝银行各司局和地方分支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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