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华潘省毒品控制、查禁与禁毒基金的决定

ຂໍ້ຕົກລົງ ວ່າດ້ວຍກອງທຶນຄວບຄຸມ, ສະກັດກັ້ນ ແລະ ຕ້ານຢາເສບຕິດ ແຂວງຫົວພັນ

Decision on Drug Control, Suppression, and Anti-Drug Fund in Huaphan Province

简介

本决定规定华潘省省、县两级毒品控制、查禁与禁毒基金的设立、管理、使用与监督的原则、规章和措施,明确基金来源、收缴、使用、责任机构及监督奖惩等内容

条文

第1条

目的。本决定规定有关省、县两级毒品控制、查禁与禁毒基金的设立、管理、使用及监督检查的原则、规章和措施,鼓励、动员、筹集来自境内外个人、法人及各方组织的捐资,用于华潘省全省的毒品控制、查禁与禁毒工作,旨在建设无毒村庄、学校、教育机构、办公室和组织,使华潘省安宁、井然有序,为保卫和建设发展华潘省作出贡献。

第2条

毒品控制、查禁与禁毒基金。毒品控制、查禁与禁毒基金是国家设立的基金,用以从国家预算、个人、法人、境内外组织积累资金,并使基金的收支管理做到透明、富有成效。

第3条

术语解释。本决定所使用的术语含义如下:1. 基金,指汇集多方捐资形成的收入;2. 控制,指对毒品的生产、加工、进口、出口、过境及使用进行管理、限制;3. 查禁,指以各种方法防止华潘省存在毒品;4. 禁毒,指打击违禁毒品,包括解决毒品造成的危害;5.「ຄກຄສຂ」,指省级毒品控制、查禁与禁毒基金责任委员会的缩写;6.「ຄກຄສມ」,指县级毒品控制、查禁与禁毒基金责任委员会的缩写;7.「ປກສ」,指公安(治安保卫)。

本页展示前 3 条,全文共 35 条。查看三语全文请打开老法智 APP 页面。

在老法智 APP 中查看三语全文与 AI 解读

← 老法智 LaoPaniti 首页:老挝法律AI问答 · 合同起草 · 中老翻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