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落实总理第05/НЫ号令《关于加强对濒危水生动物、野生动物及野生植物的管理与检查》的指示

ຄຳແນະນຳ ກ່ຽວກັບການຈັດຕັ້ງປະຕິບັດ ຜັນຂະຫຍາຍ ຄຳສັ່ງເລກທີ 05/ນຍ ວ່າດ້ວຍການເພີ່ມທະວີຄວາມເຂັ້ມງວດ ໃນການຄຸ້ມຄອງ ແລະ ກວດກາ ສັດນ້ຳ-ສັດປ່າ ແລະ ພືດປ່າ ປະເພດຫວງຫ້າມ

Instruction on Implementing the Prime Minister’s Order No. 05/NY on Strengthening Management and Inspection of Endangered Aquatic Animals, Wildlife, and Wild Plants

简介

波乔省省长就贯彻落实总理2018年5月8日第05/НЫ号令发布指示,要求省、县各部门加强对禁猎类(清单I)及管理类(清单II)水生动物、野生动物及野生植物的管理、检查、查禁与跨境查缉,并附濒危物种清单

条文

第1条

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 和平 独立 民主 统一 繁荣昌盛。省长 第515号/ຊຮ.ບກ。波乔,2018年……日。指示。关于贯彻落实、推行总理2018年5月8日第05/ຍ号令《关于加强对濒危水生动物、野生动物及野生植物的管理与检查》。致:各位厅长、省直属机关、两个司令部、各位县长、省级及县级相关部门直至村级政权机关,以及波乔省内各族父老乡亲。—依据2015年12月14日第68/ສພຊ号《地方行政管理法》。—依据2007年12月24日第07/ສພຊ号《水生动物与野生动物法》。—依据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为缔约方的《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依据总理2018年5月8日第05/ຍ号《关于加强对濒危水生动物、野生动物及野生植物的管理与检查》令。为切实贯彻推行总理上述第05/ຍ号令,旨在使有关濒危水生动物、野生动物及野生植物的管理与检查工作依照所颁布的法律和规章严格落实,并逐步抵御、查禁和解决该工作中的各种消极现象,波乔省省长发出如下指示:

第2条

责成省级和县级各相关部门加强管理并注重正确履行职责、权限范围和责任,依照法律规章,特别是有关濒危野生动物及野生植物管理、检查的各项法律和法律文件。

第3条

停止猎捕一切列入禁猎清单(清单I)的野生动物,停止进口、过境、出口、买卖列入禁猎类(清单I)的有生命及无生命野生动植物,包括其肢体、器官及各类制品,依照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水生动物与野生动物法》及老挝为缔约方的CITES公约的规定执行;对列入管理清单(清单II)的野生动物,也须依照法律及CITES公约严格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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