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议会会议决议(关于通过沙湾拿吉省省长〈关于全省垃圾管理的决定〉)及《沙湾拿吉省垃圾管理决定》

ມະຕິກອງປະຊຸມສະພາປະຊາຊົນແຂວງ ກ່ຽວກັບການຮັບຮອງເອົາຂໍ້ຕົກລົງ ຂອງເຈົ້າແຂວງສະຫວັນນະເຂດ ວ່າດ້ວຍການຄຸ້ມຄອງຂີ້ເຫຍື້ອ ໃນທົ່ວແຂວງສະຫວັນນະເຂດ

Provincial People's Assembly Resolution (on Adopting the Decision of the Governor of Savannakhet Province on Provincial Waste Management) and the Savannakhet Province Waste Management Decision

简介

本文件由沙湾拿吉省人民议会决议(通过省长关于全省垃圾管理的决定)和《关于沙湾拿吉省垃圾管理的决定》两部分组成,后者系统规定一般垃圾与危险垃圾的分类、收集、贮存、运输、进出口、过境、处置与处理,并明确管理机构、各方义务、禁止事项及奖惩措施

条文

第1条

通过沙湾拿吉省省长《关于全省垃圾管理的决定》,以超过出席本届省人民议会会议代表半数的赞成票获得通过。

第2条

责成省政府机构及有关部门负责将本决议落实推广,取得良好成效。

第3条

本决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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