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管理供医用及商用大麻类植物(工业大麻)经营活动的决定(卫生部)
ຂໍ້ຕົກລົງ ວ່າດ້ວຍການຄຸ້ມຄອງ ພືດປໍ່ແກ້ວ ນຳໃຊ້ທາງການແພດ ແລະ ເປັນສິນຄ້າ (ກະຊວງສາທາລະນະສຸກ)
Decision on Managing Business Activities Involving Cannabis Plants (Industrial Hemp) for Medical and Commercial Use (Ministry of Health)
简介
老挝卫生部就供医用和商用的大麻同属植物(工业大麻类,含CBD为主、THC受限)的栽培、提取、生产加工、储存、销售使用、进出口及运输等经营活动,规定了许可条件、申请审批程序、获批后的执行原则、禁止行为、职责与违规处理措施
条文
第1条
目的。本决定就供医用及作为商品的大麻类植物(工业大麻,下称「本植物」)相关经营活动的管理,规定原则、规章和措施,以使该等经营活动合法、合规,并符合国内、区域及国际的管理规则和原则。
第2条
医用及商用大麻类植物的管理。是指对本植物在栽培、提取、生产加工、进口、出口、运输、销售、储存及科学研究等方面的经营活动进行调研、审议、许可、跟踪检查、评估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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