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务文件共享存储与使用系统(O-Storage/O-Share)的决定
ຂໍ້ຕົກລົງ ວ່າດ້ວຍ ລະບົບຈັດເກັບ ແລະ ນຳໃຊ້ເອກະສານຮ່ວມກັນຂອງພາກລັດ (O-Storage/O-Share)
Decision on the Government Document Shared Storage and Usage System (O-Storage/O-Share)
简介
老挝科技通信部就政务文件共享存储与使用系统(O-Storage/O-Share)的管理、技术标准、安全、申请使用、各方权利义务及禁止事项作出规定,由数字政务管理中心负责实施,自2022年12月15日起生效
条文
第1条
目的。本决定规定与政务文件共享存储与使用系统的管理、监督、检查使用相关的原则、规章和措施,以使其便捷迅速、与时俱进,保障公务工作的安全与机密,旨在推动该系统有效、高效地应用于政府行政管理工作。
第2条
政务文件共享存储与使用系统。政务文件共享存储与使用系统(O-Storage/O-Share)是一套集中式文件存储系统,该系统可在同一时间共同创建、存储、共享和编辑文件,可通过智能手机、平板电脑、计算机及其他可兼容的设备使用,从而帮助党和国家机关组织或公务人员-国家工作人员拥有现代化、集中、可持续且符合安全标准的文件存储中心,并可通过高安全级别的互联网或内部网(局域网)访问文件。
第3条
术语解释。本决定所使用的术语含义如下:
1. 网络连接:指服务提供商各电信网络之间的连接,以便服务使用者之间能够相互通信;
2. 安全:指系统的安全,涵盖硬件设备、软件及计算机网络系统;
3. 服务使用者(用户):指作为党和国家机关组织、获得使用权的公务人员-国家工作人员的系统服务使用者;
4. 互联网:指通过电信网络将全球计算机网络系统互联,以收发和交换信息;
5. 内部网(局域网):指各部委、与部委同级机关或司局及同级单位之间,通过电信网络连接的内部网络系统,以收发和交换信息;
6. 云系统:指通过计算机系统提供服务的系统,包括数据库服务器、网页服务器、邮件服务器、文件服务器等;
7. 网络攻击防护系统(防火墙):指对网络系统进行监控、检测,以防范攻击或防止网络系统内部数据被窃取的系统,服务于相关机关组织;
8. 监控系统:指用于监控网络与云系统使用情况的程序系统;
9. 网页浏览器:指供使用者用以查看或访问数据的计算机程序,可与存储在网页上、以特定语言(如超文本标记语言HTML)编写的信息进行交互,这些网页存储于网页托管服务或服务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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