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沙拉湾省防范、阻截和处置毒品的决定

ຂໍ້ຕົກລົງ ວ່າດ້ວຍ ການຕ້ານ, ສະກັດກັນ ແລະ ແກ້ໄຂຢາເສບຕິດ ຢູ່ແຂວງ ສາລະວັນ

Decision on the Prevention, Interception, and Disposal of Narcotic Drugs in Salavan Province

简介

本决定由沙拉湾省省长颁布,依据《毒品法》制定有关防范、阻截和处置毒品的原则、规章和措施,旨在提高全民对毒品危害的认识,共同防范、阻截和处置社会中出现的毒品问题。全文共五十一条,分八章,内容包括:宗旨、术语解释、政策与原则、各方义务、与邻省及邻国的协作、适用范围;毒品种类及其危害;防范、阻截与处置的内容方法;省级各部门、市、村及家庭社会的职责分工;工作制度、协作、会议与报告制度;各项禁令;对有功者的政策及对违反者的措施;以及实施与生效等

条文

第1条

宗旨。本决定依据《毒品法》的规定,制定有关防范、阻截和处置危害性毒品的原则、规章和措施,旨在增强人民群众的意识,使其认识、理解毒品的危害,以便共同防范、阻截和处置社会中出现的毒品问题,依靠法律和法规性文件提高国家管理、社会管理的效能,使社会进入良好有序状态,为保卫和建设发展国家、使国家在政治上具有牢固稳定、经济持续增长、社会安宁有序与公正作出贡献。

第2条

防范、阻截和处置毒品。防范,即预防、限制、打击、禁止、阻挡、对抗、反击、清除和削减毒品供应源与需求;阻截,即控制、遏制毒品扩散蔓延,不使其扩散蔓延,不使其滋长而对个人、家庭和社会造成损害;处置毒品,即采用多种方式手段加以应对,例如:宣传、对毒品危害进行教育培训、打击、侦查—审讯,直至依照法律程序进行诉讼。

第3条

术语解释。本决定中所使用的各术语含义如下:—防范毒品,指打击、禁止和清除一切与毒品有关的违法行为,包括处置毒品造成的危害;—阻截毒品,指以宣传、教育培训、跟踪、检查及其他方式等措施,限制、防止毒品在社会中扩散蔓延;—处置毒品,指对与毒品有关者,如:生产、加工、买卖、运输、销售、持有、进口、出口者,吸食者或其他参与环节者等,采用措施、规章和法律加以应对;—初级化学品,指用以制造毒品的化学品;—产毒植物,指罂粟、大麻、古柯及其他能产生毒品的植物等;—致瘾物质,指能刺激或抑制神经系统、使使用者容易上瘾的物质;—对毒品有风险者,指有倾向并可能进而成为吸毒者的人,如:缺乏家庭温暖的青少年群体;—吸食毒品,指吃、喝、吸食、注入血管或以其他方式等;—吸毒成瘾者,指以吸、用、喝或注入血管等方式越来越需要吸食毒品,身体消瘦、面色蜡黄、易产生幻觉、易使用暴力、引发犯罪等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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