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丰沙里省土地价格评估的决定
ຂໍ້ຕົກລົງ ວ່າດ້ວຍ ການປະເມີນລາຄາທີ່ດິນ ຢູ່ແຂວງຜົ້ງສາລີ
Decision on Land Price Assessment in Phongsaly Province
简介
本决定规定丰沙里省7个县各区、各类道路土地价格评估的规章与措施,作为计算土地权属变动登记费、土地权使用变更费、土地收入税的依据,并对各县各村划定土地价格评估区及单价标准
条文
第1条
目的。本决定规定有关丰沙里省7个县各区、各类道路土地价格评估的规章与措施,以作为计算土地变动权属登记费及土地使用权变更费、土地收入税的依据,使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对国家的权利与义务,作为执行将国家土地使用权转为个人土地使用权政策的基础,旨在确保透明、公正,并对土地收入的征收进行跟踪检查,为丰沙里省国家预算增收及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
第2条
土地价格评估。土地价格评估是指依据各区在地理位置、基础设施及各阶段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方面的特点,确定各区土地价值。
第3条
术语解释。本决定所用术语含义如下:1. 土地价格评估区地图:指为评估土地价格而划定的区域,用于计算土地变动权属登记费及使用权变更费、土地收入税以及执行将国家土地使用权转为他人之政策;每幅地图涵盖已勘测、划界的县境范围。2. 土地价格评估区标志:指作为各县标志的国际文字字母。3. 土地价格评估区:指位于县土地价格评估区地图范围内的小区,依据基础设施特点划分为商业服务区、居住区、农业区、工业区,按城区、城市中心环带区、城市扩展区、城郊区、农村区及重点发展区(或按各县发展扩展规划)划分,并以标志和顺序编号标示。4. 土地计价表:指经收集资料、研究、相关部门一致协商并由县级行政机关审定的、以平方米为单位的土地计价单元,按各评估区及地块所处各类道路而定。5. 主干道:指承载城市全部交通流量(含进出城交通流量)的道路,城市规划定为主干线,在评估区地图上以紫色标示。6. 连接道:指承载来自主干线及城市各类道路(如居住区、城市中心商业区、工业区等)交通流量并相互连接的道路,城市规划已确定,在评估区地图上以蓝色标示。7. 支道:指在城市各坊巷之间分散交通流量、连接大街小巷的道路,城市规划定为支道,在评估区地图上以绿色标示。8. 小巷:指尚未发展、通行不便的小路或尚无道路,此类道路在土地价格评估区地图上不标示标志或任何颜色,亦不在地契中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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