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微企业促进法(修订版)
ກົດໝາຍ ວ່າດ້ວຍການສົ່ງເສີມຈຸນລະວິສາຫະກິດ, ວິສາຫະກິດຂະໜາດນ້ອຍ ແລະ ກາງ (ສະບັບປັບປຸງ)
Small and Medium-Sized Enterprises Promotion Law (Revised)
简介
本法规定中小微企业的界定标准及其促进措施,旨在推动该类企业健康发展。适用对象涵盖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明确相关促进政策与支持机制,以提升其经营能力与市场竞争力。
条文
第1条
第1条 宗旨(修订)
本法规定关于中小微企业促进工作的组织、活动、管理及监督检查的原则、规则与措施,以发展并增强中小微企业的竞争能力,推动商品生产、贸易与服务,旨在创造就业、增加收入、保护地方智慧、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实现全面、可持续发展,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壮大作出贡献。
第2条
第2条 中小微企业(修订)
中小微企业,是指依照法律及相关规则正确设立和运营的经营单位,按各企业类别的年均劳动力数量、资产总值及年度营业总收入确定其规模,具体规模由政府在各时期予以规定。
中小微企业简称"ຈນກ"(中小微企业)。
第3条
第3条 中小微企业的促进
中小微企业促进,是指通过制定政策、确定措施,为经营者在设立、运营和发展中小微企业过程中创造便利的环境和各方面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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