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组织法(修订版)

ກົດໝາຍ ວ່າດ້ວຍລັດຖະບານ (ສະບັບປັບປຸງ)

Law on Government Organization (Revised Edition)

简介

本法规定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政府的组织、职责与运作原则。政府是国家最高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权力,对人民和国会负责。本法明确政府的组成结构、职权范围及工作方式,旨在保障国家行政管理的统一性、高效性与合法性,促进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主权与人民利益。

条文

第1条

第1条(修订)宗旨
本法规定关于政府的组织与活动的原则和规章制度,以使国家管理、经济社会管理、国防与维护治安、外交、国家资源的管理与利用以及环境保护富有成效;旨在保障正确贯彻宪法、法律和规章制度,使人民富裕安康、国家繁荣强盛、社会团结一致、民主公正而文明。

第2条

第2条 政府
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政府是国家行政机关,由国会批准产生,对国会和国家主席负责。

第3条

第3条 政府的职责
政府在全国范围内对国家行政实行全面而统一的管理职责,主要涉及政治、行政、经济社会、国防与维护治安、外交、国家资源的管理,使其发挥最大效益,并按可持续方向保护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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