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会计软件管理的决定
ຂໍ້ຕົກລົງ ວ່າດ້ວຍການຄຸ້ມຄອງໂປຣແກຣມບັນຊີ
Decision on Management of Accounting Software
简介
老挝财政部决定,规定会计软件的开发、使用与管理原则及许可、跟踪、监管和处罚措施,适用于全国会计核算单位、企业及相关个人法人,以推动财务会计工作信息化、规范化
条文
第1条
本决定规定有关会计软件管理与使用的原则、规章及措施,旨在鼓励、促进将现代化工具引入财务会计工作的管理,确保完整记录财务会计的各项变动,能够迅速、按时汇总报告,并使会计核算单位的数据保持准确、透明、可审计。
第2条
会计软件管理。会计软件管理,是指对会计软件的开发进行管理、跟踪、检查,使其成为会计核算单位开展会计工作的应用工具,无论自用或对外销售,均须依照法律法规、会计准则、财务报告准则以及在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各时期获批并公布施行的会计手册的规定,做到准确、合规。
第3条
开发会计软件的义务。个人、法人或组织开发会计软件,用于本单位财务会计工作的管理或对外销售的,在使用或销售该会计软件之前,必须经过准确性、合规性的检查与测试,符合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各时期公布施行的法律、规章、财务报告准则及会计手册的规定,并须取得财政部的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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