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动物及水生动物抗微生物药物的协议(农林部,2021年)

ຂໍ້ຕົກລົງ ວ່າດ້ວຍ ຢາຕ້ານເຊື້ອຈຸລະຊີບ ສຳລັບ ສັດ ແລະ ສັດນ້ຳ (ກະຊວງກະສິກຳ ແລະ ປ່າໄມ້, ປີ 2021)

Agreement on Antimicrobial Resistance in Animals and Aquatic Animals (Ministry of Agriculture and Forestry, 2021)

简介

农林部依据畜牧兽医法、兽药令等,制定动物及水生动物抗微生物药物的管控原则、规章与措施,涵盖名录、注册、质量与疗效控制、手册编制、用药、监测、各方责任、禁止事项及管理检查,旨在促进合理用药、减少耐药性、保障动物及消费者安全

条文

第1条

目的。本协议规定有关动物及水生动物抗微生物药物的管控、经营开展及管理责任的原则、规章与措施,以使用药正确、合理,旨在减少耐药菌的产生,增进动物、水生动物及消费者的健康安全。

第2条

动物及水生动物抗微生物药物。动物及水生动物抗微生物药物(Antimicrobials),是指来自生物体或经人工合成、具有抑制生长或杀灭微生物(细菌、病毒、寄生虫及真菌等病原体)效力的药物。

第3条

术语解释。本协议所用术语含义如下:一、耐药微生物,指即使接触到足以抑制、阻止生长或杀灭的足够浓度抗微生物药物,仍能生长或存活的某一菌株(细菌、病毒、寄生虫及真菌);二、每日可使用药量(Acceptable Daily Intake),指将该药引入动物及水生动物体内时每日可安全使用的抗微生物药量;三、最大残留限量(Maximum Residue Limit),指规定可存在于动物及水生动物产品中、不致影响人、动物及水生动物健康的最高药物残留量;四、消费前停药期(Withdrawal Period),指自停药之日起至将动物宰杀供消费之日的最短时间;五、不良反应(Side Effect),指因使用某药而产生的非预期效果或症状。

本页展示前 3 条,全文共 30 条。查看三语全文请打开老法智 APP 页面。

在老法智 APP 中查看三语全文与 AI 解读

← 老法智 LaoPaniti 首页:老挝法律AI问答 · 合同起草 · 中老翻译